校人字〔2021〕52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以下简称“派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 个月,在学校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2021年度计划资助100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获资助人员视为学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办理进站手续,在学校工作期间,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资助后,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须经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人事关系所在中层单位及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批。
3.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接收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 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外方接收单位和学校出具情况说明后申报。
4.国(境)外接收单位须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与国家资助经费对等及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5.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的听、说、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关系国民经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及遴选
(一)申报程序
申请人于2月1日-4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遴选方式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获选结果拟于5月下旬公布。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qq群、微信群、定点联系导师及课题组等方式,积极组织动员优秀博士生及博士后参与申报。
2.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3.“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4.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李雪涛 申 川 师小达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联系电话:0431-85151333
办公邮箱: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