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21〕55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2021年计划资助4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 3年以内)。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合作导师及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同意;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资助后,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在职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中层单位和学校人力资源处同意。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水平。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及遴选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3月1日-4月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二)遴选方式
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组织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公布获选结果。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qq群、微信群、定点联系导师及课题组等方式,积极组织动员优秀博士生及博士后申报。
2.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 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4.申报材料如涉密,须做好脱密处理。
联 系 人:李雪涛 申 川师小达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联系电话:0431-85151333
办公邮箱: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