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科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进步对长春
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总
体安排和部署,2007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
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目标
1、设立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目的,是引导和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在长高
校院所以及其他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围绕新形势下关系我市科技、经
济、民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
性的战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及组织实施重大战略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操作对
策。
2、2007年政府软科学研究计划将设政府命题项目和自由选题项目。申请人可根据
指南所确定的研究方向,选择或自行设计有关课题。
二、支持重点
1、政府命题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深入贯彻全市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市
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市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
新能力的若干政策》和《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加
强科技创新环境与能力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建设创新型
城市步伐等科技工作重点任务的推进对策研究;支持围绕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通过科技创新加快长春工业发展以及科技引领民生、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科技推
进和谐长春建设等重大关键性问题研究。
2、自由选题项目。支持其他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
题的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
将重点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与在长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较强综
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联合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的项目。
2、为了保证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的质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具有申报项目资格的
单位,原则上不能在一个年度计划内,同时申报两个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对于自由
选题项目,在同一领域,年度内最多只能设定一项,原则上不能在两个年度内重复立
项。
3、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
员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
期已到,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
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允许担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
4、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写《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报审表》、《长春市软科学
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2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项目报审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子
文档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2007年5月11日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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