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毕业研究生:
根据《关于召开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启动会暨开展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9号),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现已上线,为组织2023届毕业生按相关要求完成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3年毕业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详细条件可见6月2日于吉林大学欧洲杯投注官方网站主页发布的通知。
二、资助标准
2023年9月1日以及之后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学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9月1日前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2023届毕业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具体金额按照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进行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补偿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三、毕业生在线申请
1.申请网址。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2.截止时间。毕业生需要在10月31日23:59:59之前完成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1)。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信息,务必常用、准确。
四、培养单位审核
1.审核时间。请各培养单位需在11月3日前完成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院系审核工作。
2.审核要求。(1)各培养单位需严格审核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学费金额,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不含住宿费。如填写不规范需退回学生重新填写;(2)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审核时可查看《关于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区域范围、基层单位等相关说明(2023版)》(附件2)。
3.材料报送。各培养单位审核结束后,需批量导出学生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于10月25日至11月3日报送至鼎新楼c区师生办事大厅3号窗口。
五、注意事项
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培养单位务必确保通知到每位应届毕业研究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接受学生的申请材料。
2.暂时未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的2023届毕业研究生,请按照要求选择相应模块并填报系统,相关材料的补交日期另行通知。
3.注意申报时间并确保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联系人:李烁
联系电话:8516735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