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行政学院现对研究生在籍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进行登记报备,目前在籍研究生(含博士、学硕或专硕)均需提交《(姓名)吉林大学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审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每篇文章一份)随时交到行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a1215室),办理报备登记手续。(电子版材料应包含正文及《审查表》,《审查表》导师签字后再加上正文一并扫描为同一个文件,恕不接收单页文件。指定邮箱bsxzxy@jlu.edu.cn)
无论成果是否已经发表,成果提交杂志社或出版社发表之前,全文均需经过导师审阅和签字同意。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字项不能使用电子签名,务必手写。
本通知长期有效。望周知!
基本流程如下:
1.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术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并确定拟发表刊物;
2.学生填写《吉林大学公开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审查表》(附件1);
3.导师审查;
4.研究生培养单位登记备案(纸质版,一个成果提供一份)。
5.在评奖、评优、申报各类项目和学位论文成果要求时,审查学术成果是否完成备案。参加本学年评奖评优的学术成果,在提交评奖评优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交此成果的审查表。
行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附:研究生院通知原文:
《关于加强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管理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严明学术纪律,完善学校学术规范教育制度,引导研究生自觉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根据《吉林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校发〔2016〕524号)相关要求,现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提出如下要求:
1.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对其指导的研究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和学术规范指导,对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应进行检查和审核。
2.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投寄或申报前均应通过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就成果名称、署名人、登记时间等关键内容进行登记。
3.研究生在学期间未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不得用于评奖、评优、申报各类项目和学位论文成果要求等。
4.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实际制定相关规定和流程。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