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大学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各类火灾风险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我院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学院消防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组织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遏制火灾发生,为学院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阶段划分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3月31日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30前)。成立行政学院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防控落实工作会议,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严查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完善各项消防基础设施。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到位。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9年3月31日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夯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指导范畴,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学生公寓、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重点区域进行细致的隐患排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专人负责迅速整治。
进一步加大电气火灾治理工作,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违规电器,是否存在乱拉电线和公寓内点燃蜡烛现象。
(三)检查各种消防设施是否处于工作状态,熟悉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示意图、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加强元旦、寒假等节假日期间师生组织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强化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防控火灾的能力。充分利用学院微信平台、学院网站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组织教职工和新入学学生开展消防专题讲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提高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等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预案符合实际,关键时刻能够及时有效启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分管负责人要带头研究、检查督导。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跟踪问效,成立检查组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定期组织督查,特别是在冬春季节的重要时间节点,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检查。
(三)履行岗位职责,狠抓隐患查改。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及时纠正。
(四)及时报送信息。学院将于2018年12月7日前向学校报送动员部署情况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2019年3月31日前向学校上报工作总结。
学院各级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冬春季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切实抓好火灾防控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制度的落实,为学院发展和“双一流”学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