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升学校实验教学水平,调动广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的积极性,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关于举办第三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及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各高等学校围绕实验教学需要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教学中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自己设计、研制、制作的教学仪器设备。不含实验教学软件。
各单位应推荐已用于实验教学一至两学年,教学效果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申报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申报第三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及优秀作品展示活动,数量不限。
二、评选条件
1.教学性(30分):能够贴近教学实际,应用于课堂演示、实验教学等环节;能够满足本学科专业不同课程的教学要求,对改进教学方法起到促进作用;实验设备有与之配套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2.科学性(15分):教学仪器设备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20分):教学仪器设备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国内无同类设备或比同类设备先进、通用性强。
4.启发性(15分):可直观地对某一理论或现象进行演示、验证;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20分):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价格低廉、便于推广;满足认识性、启发性、综合性等实验教学环节及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的要求,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写《吉林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参评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二份。
2.提供支撑材料,包括3-5张设备照片、教学应用证明(教务处盖章)、安全性论证(所在院系盖章)等。
3.选择性提供支撑材料,包括3-5分钟设备使用视频资料,专利证书,反映成果的总结、鉴定、测试报告或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等辅助材料及其它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4.支撑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表》封面单独打印一份及袋内材料明细表贴于纸袋的正面。
四、其它
1.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审核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科,同时报《申报表》的电子文稿,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2日,过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岳鑫隆 姜波 电话: 85151097
email:yuexinlong@jlu.edu.cn 办公地点:南湖校区行政楼507室
附件:吉林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参评申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