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兼职教授续聘工作的通知
(部门: 人事处 日期: 2007-6-20 9:18:41)
校人字〔2007〕8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聘请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校发〔2002〕6号)文件,我校兼职
教授的聘期为四年。因此,各单位在2002年以前聘请的兼职教授聘期已满。如工作需
要可申请续聘。申请续聘的单位请于2007年7月12日前将填好的《吉林大学兼职教授续
聘审批表》交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南区行政楼820室)。
联系人:李艳 杨民
电 话:85167425
附件1.吉林大学兼职教授续聘审批表
2.2002年以前聘任兼职教授名单
人事处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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