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中期检查的通知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2-10-12 11:25:43
各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及时掌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各试点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有效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研[2010]2号)和《关于开展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各试点单位填写《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一)并进行汇报交流。
二、检查内容:参加试点专业学位(领域)近三年的招生及授予学位情况;培养模式、管理体制、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学位论文、就业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改革措施和相关完成情况;试点工作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
三、时 间: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下午1:00-4:30
四、地 点:中心校区匡亚明楼204
五、参会人员: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二)分管试点工作副院长和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相关人员。
六、有关事项:
1.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须将《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于10月19日前送交研究生培养处,电子版发送至liangdd@jlu.edu.cn。
2.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须以ppt形式,并按照《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中期检查报告》内容进行汇报交流,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请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人:梁德东 联系电话:85166340 。
研究生培养处
2012年10月12日